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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09-2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40.000000万元(采购包1:690.000000万元;采购包2:600.000000万元;采购包3: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内容为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检验服务项目,供应商能开展省卫计委制定的《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所设置检验项目(临床血液、体液、生化、化学发光、免疫、临床微生物、临床分子生物学和细胞遗传学等),应拥有符合采购单位检验项目开展的仪器设备。
采购包1肿瘤基因项目:结算金额=实际检测数量*项目收费价格*(1-投标优惠率),合同结算金额上限为人民币690万元;采购包2血液病检测项目:结算金额=实际检测数量*项目收费价格*(1-投标优惠率),合同结算金额上限为人民币600万元;采购包3特殊检验项目:结算金额=实际检测数量*项目收费价格*(1-投标优惠率),合同结算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5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或实付金额达到合同结算金额上限时(以先者为准),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及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完成检验检测任务并上报最终结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2024年度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不满足一年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适用于所有采购包

1.供应商应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中“第九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9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的要求(符合并提供承诺函)。

2.具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书(PCR)。

4.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生物安全实验室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10-17 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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