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 项目名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监控、交换机等安防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综合评选 预算金额: 330,******** 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服务)要求 最高限价(元) 1 综合楼监控、交换机等安防设备扩容 1批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130,******** 元 2 福宁院区监控、交换机等安防设备 1批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200,******** 元 备注: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公司(总所)****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网站及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 已按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的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挂靠、转包及分包。 注:响应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时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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