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二手修井钻机购置已具备相关条件,采购人为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二手修井钻机购置
2.2采购编号:943
2.3项目概况: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因项目生产需要,需采购一台二手修井钻机。
2.4采购范围:采购一台二手修井钻机,具体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GB/T23505-2017及相关标准。
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完成供货。
2.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供应商所提供设备车辆具有合规的行车证及车辆登记证书。
3.3供应商所提供设备性能完好、能正常运行、满足甲方技术及施工要求(提供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询比文件)。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供应商响应资格没有处于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成交,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询比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4.2在近三年内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询比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响应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3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响应活动,其响应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截止时间前。
对于供应商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评审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提供承诺书,格式以询比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询比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审时由询比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询比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询比文件获取
4.1时间:2025年09月28日至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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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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