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通辽市兴通给排水安装施工有限公司(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型引调水项目)劳务服务
2、项目编号:QT30
3、招标内容:劳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定中标人数量:1名
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工期:根据招标人现场计划进场。
8、质保期:实际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12个月,质保期内扣留合同价的3%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结清余款。
9、项目实施地点: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
10、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6569233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资质要求: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
(2)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9月27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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