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982,65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交管指挥调度实战平台项目信息化及基础配套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14,511,05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511,05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信息化及基础配套建设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511,05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初验。
合同包2(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交管指挥调度实战平台项目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152,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2,8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2,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项目交付验收试运行测评合格,竣工结算完成。
合同包3(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交管指挥调度实战平台项目边界及安全等级测评):
合同包预算金额:318,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8,8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3-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18,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交管指挥调度实战平台项目信息化及基础配套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为: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4)《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合同包2(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交管指挥调度实战平台项目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为: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4)《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合同包3(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交管指挥调度实战平台项目边界及安全等级测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为: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4)《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交管指挥调度实战平台项目信息化及基础配套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2(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交管指挥调度实战平台项目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合同包3(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交管指挥调度实战平台项目边界及安全等级测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具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至 2025年10月1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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