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CY0425SHDK06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邯郸欣和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邯郸供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 序号 | 管理单位 | 分标编号(名称) | 包号 | 项目小类 | 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人员要求 | 预计采购规模(万元) | 最高限价(%) | 报价方式 | 付款比例 | 服务期限 | 项目服务地点 | 选用合同模板 | 入围厂家数量 | 技术规范id | 备注 | 商务评分细则类别 | 技术评分细则类别 | 权重比例 (技:商:价) |
价格公式 |
| 1 | 邯郸欣和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 运维服务 | 包1 | 后勤服务 | 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 食材及厨房保洁用品采购 | 食品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 近5年(以应答截止日期计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同类服务业绩。 | / | / | 100% | 折扣比例 | 据实结算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河北省邯郸市 | 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服务类电商化采购业务合作协议、 (非电力物资名称)采购合同 |
3 | B7PZ-300013381-00007 | 通用类 | 通用类 | 50:10:4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
| 2 | 邯郸慧龙电力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运维服务 | 包2 | 后勤服务 | 邯郸慧龙电力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及保洁用品供应服务采购 | 邯郸市慧龙电力设计院现有职工食堂1个,慧龙人员约100人,需每日早午两餐和加班餐等食材供应服务、为保证所需食材能及时得到供应,需有具备相关资质的供货商供货,供货环节分工具体,责任明确,拒绝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及原材料进入食堂。 | 食品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 近5年(以应答截止日期计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同类服务业绩。 | / | / | 100% | 折扣比例 | 据实结算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河北省邯郸市 | 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服务类电商化采购业务合作协议、 (非电力物资名称)采购合同 |
3 | B7PZ-300013381-00008 | 通用类 | 通用类 | 50:10:4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
| 3 | 邯郸慧龙电力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运维服务 | 包3 | 后勤服务 | 邯郸慧龙电力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项目 | 本服务项目邯郸慧龙电力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对职工食堂后厨食品加工、前厅服务进行业务委托管理。 | / | 近5年(以应答截止日期计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食堂服务业绩。 | / | / | 100% | 折扣比例 | 据实结算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河北省邯郸市 | 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服务类电商化采购业务合作协议、 职工食堂后厨服务合同 |
3 | B7PZ-300013381-00009 | 通用类 | 通用类 | 50:10:4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9月26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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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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