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HAGQ(请登录)
(二)项目名称: 馨雅园消防设施维修工程
(三)预算金额:贰佰伍拾万零壹仟叁佰壹拾元壹角伍分(2501310.15元)
(四)最高限价: 贰佰伍拾万零壹仟叁佰壹拾元壹角伍分(2501310.15元)
(五)采购需求:馨雅园消防设施维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工期:45日历天。
(七)质量等级: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确保小区消防设施、设备及系统正常使用并通过消防验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证),为注册在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或以上投标人为其缴纳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5、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第二日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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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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