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石狮热电厂作为石狮三镇工业区中的大堡工业区集中供热热源点,负责对工业区供应中低压蒸汽,工业区热负荷市场需求充足。目前全厂锅炉共用一座烟塔合一的脱硫塔及一套CEMS。全厂共有1、2、3号共3台汽轮发电机组,容量分别为1号33MW,2号6MW,3号22MW。正常运行工况下,1、5号锅炉及1、3号汽轮机运行,3、4号锅炉与2号汽机处于备用状态。本工程主要对石狮热电厂厂区内设备进行更新优化,分电气和热控两部分。
⑴电气部分:
①5号炉3号机组部分高压变频器更新优化;
②脱硝系统电气电源移位。
⑵ 热控部分:
①脱硫、脱硝DCS系统更新优化
②5号锅炉及吸收塔CEMS站房移位。
2.2招标范围:
石狮热电5号炉3号机组部分高压变频器更新优化;脱硝系统电气电源移位;脱硫、脱硝DCS系统更新优化;5号锅炉及吸收塔CEMS集中控制更新优化等,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设计、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及材料供应、运输、土建、安装、技术服务、人员技术培训、性能考核、试验、调试、检验、售后服务、主设备代管等相关工作。
②按照招标人的总体进度要求,组织、参加设计联络会,按时提供基本设计和详细设计文件及施工、安装、运行、检修的说明(手册)等。
③对招标人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并负责编制运行、检修和管理说明。
④派遣技术专家参加性能考核试验。
⑤在投标文件中按系统分类,详细列出所供设备和材料(包括进口设备、部件和材料)、工程量清单、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详细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⑥投标人选择的设备、材料、施工方案,需经招标人书面确认。招标人应对设计的图纸进行确认,投标人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前往制造厂进行指导和监造,同时在制造厂确定后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监造计划。
详见《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5号炉3号机部分高压变频器更新优化等EPC总承包工程技术规范书》。
2.3项目工期:项目要求在2026年2月23日前通过总体竣工验收(CEMS调试及验收在锅炉启动后20日内完成)。
2.4质量要求:达到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任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① 项目总负责人(也称“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且应是投标人(含联合体单位)正式在岗职工,符合设计经理(或施工经理)资格要求的,可以兼任设计经理(或施工经理)。
② 设计负责人(也称“设计经理”):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证或电气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含联合体单位)正式在岗职工,设计经理不可以兼任施工经理。
③ 施工负责人(也称“施工经理”):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应是投标人(含联合体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施工经理不可以兼任设计经理。
备注:
① 提供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其所属单位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上所明确的聘用企业为准,专业以注册证书上所明确的专业类别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上注册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
② 提供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其所属单位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上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
“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六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
3.4信誉及财务要求:
(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9日(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发售),……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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