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号:CQS
项目名称:重庆市中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全身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最高限价:1,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重庆市中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全身机) | 1,700,000.00元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投标人生产制造的,须提供如下资料: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提供有效证书。
(3)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提供注册证。
(4)适用于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资质。
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批准的经营范围中,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应包含所投产品)。
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如下资料: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2)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提供上述有效证书
(3)适用于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资质。
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批准的经营范围中,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应包含所投产品)。
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9月26日 至 2025年10月10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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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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