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磋
2、项目名称: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河南省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商业意外保险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20,000.00元
最高限价:102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河南省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商业意外保险采购项目,为招用的5100名村级协理员每人每年购买200元商业意外保险。
5.2服务期:一年(2025年度承保期限:2025年8月1日-2026年7月31日)。
5.3服务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2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同时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其信用查询再次核对的权利。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他们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不得以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而将其作为资格条件排除在外。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28日 至 2025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项目编号:豫财磋
2、项目名称: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河南省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商业意外保险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20,000.00元
最高限价:10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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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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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豫政采(2)20251733-1 |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河南省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商业意外保险采购项目 |
1020000 |
1020000 |
5.1采购内容: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河南省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商业意外保险采购项目,为招用的5100名村级协理员每人每年购买200元商业意外保险。
5.2服务期:一年(2025年度承保期限:2025年8月1日-2026年7月31日)。
5.3服务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2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同时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其信用查询再次核对的权利。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他们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不得以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而将其作为资格条件排除在外。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28日 至 2025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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