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报废蓄电池回收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请登录)
2.2 项目概况: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报废蓄电池回收单位采购,负责全省蓄电池回收处置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本aa次采用框架+订单方式,以实际发生订单据实结算。
2.3 服务地点:(请登录)
2.4 项目性质:服务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5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2年。
2.6 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有效期内的全省蓄电池回收处置项目。
2.7 最低回收限价:以各分公司具体实际蓄电池回收处置预算为准。
2.8 服务标准:符合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和本文件中技术规范书的技术验收标准及国家、行业技术验收标准。
2.9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2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下列资质:
(1)申请人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31 900-052-31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或综合经营),并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须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包含第9类),或委托具备相应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负责报废蓄电池的运输(应提供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第三方的营业执照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包含第9类)),并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须具备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3.3 申请人须具有2022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报废蓄电池回收业绩类),申请人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合同金额、签署页等内容。如合同为框架协议,以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金额为准,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签署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3.4 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前 3 名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 3 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发售纸质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5.1.1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26日8时30分至2025年10月1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报废蓄电池回收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请登录)
2.2 项目概况: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报废蓄电池回收单位采购,负责全省蓄电池回收处置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本aa次采用框架+订单方式,以实际发生订单据实结算。
2.3 服务地点:(请登录)
2.4 项目性质:服务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5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2年。
2.6 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有效期内的全省蓄电池回收处置项目。
2.7 最低回收限价:以各分公司具体实际蓄电池回收处置预算为准。
2.8 服务标准:符合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和本文件中技术规范书的技术验收标准及国家、行业技术验收标准。
2.9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2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下列资质:
(1)申请人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31 900-052-31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或综合经营),并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须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包含第9类),或委托具备相应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负责报废蓄电池的运输(应提供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第三方的营业执照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包含第9类)),并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须具备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3.3 申请人须具有2022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报废蓄电池回收业绩类),申请人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合同金额、签署页等内容。如合同为框架协议,以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金额为准,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签署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3.4 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前 3 名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 3 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发售纸质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5.1.1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26日8时30分至2025年10月1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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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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