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Sp******** 项目名称:上海总队崇明支队2025年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1、项目编号:(采购**内部编号:XS-Sp********)。2、项目名称:上海总队崇明支队2025年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3、整体预算金额:8,000,********元。4、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海总队崇明支队上海总队崇明支队2025年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件1:本包件为支队机关、新海消防救援站、三星消防救援站、城桥消防救援站、岱山消防救援站、东门消防救援站、江帆消防救援站7家单位提供食品配送服务。包件2:本包件为东平消防救援站、堡镇消防救援站、陈彷消防救援站、陈家镇消防救援站、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长兴特勤站、横沙消防救援站6家单位提供食品配送服务。)(1)预算金额:包件一:4,200,********元、包件二:3,800,********元(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需求量而定)。(2)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标的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内容划分,仅用于中小微企业认定):批发业。2)项目要求:按照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的要求提供机关及下属站点的副食品配送服务。注:甲方若遇新增站点或站点调整以正式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沪财发〔2022〕1号);(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沪财采 〔2022〕10号)(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1〕9号)等各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中****网(********)、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3)本项目不得转包;(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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