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10604.57元
最高限价:3010604.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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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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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高财磋商采购-2025-10-1 |
中豫新能源科技(信阳)有限公司A3厂房压缩机采购安装及动力配电工程 |
3010604.57 |
3010604.57 |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5.2计划工期:20日历天;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5.4质保期: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2年,易损件寿命不低于1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免费上门进行更换或维修;
5.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融资,已落实。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6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如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6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应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具体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避免采购人核验错误,建议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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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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