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执法记录仪及防爆相机采购
三、最高限价:37.21万元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采购内容及供货期:
1、采购内容:
报价人应提供下表中所有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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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主要技术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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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执法记录仪及防爆相机 |
执法记录仪 |
台 |
30 |
三年质保 |
详见设备技术参数表 |
|
港口国监督防爆查验相机 |
台 |
8 |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设备全部到货并通过验收。
★六、合格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报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和分包转包,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大写柒仟肆佰元整(小写:¥7400.00)。
2.报价人应于 2025 年10月14日 12:00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报价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八、获取询价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9月27日8:30,获取询价文件结束时间2025年10月10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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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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