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二、调研时间
本次市场调研自即日起2025年10月9日17:00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两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财务报告须明确体现经审计)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4.具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AAA级或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信用等级评价AAAAA级。(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2025年4月-2025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的,合同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银行业的监理项目业绩、合同金额在2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各一个。(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期内至少一张发票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合同如无法体现金额规模,须提供发票,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7.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以上信息网站网页截图)
8.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相同。
(2)双方法人谈判代表或财务人员存在重合。
(3)双方实际办公地址相同。
(4)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
(5)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6)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等利益关系;
10.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11.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12.在报名截止之日止,存在以下情形的:处于建设银行系统内禁用或退出期内以及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暂停合作期内;因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处于建行系统内暂停合作期内;在建行系统内被给予“警示谈话”、“取消候选资格”、“削减供应份额”、“审慎选取”、“暂停合作”轻微违规行为处理的次数超过3次;均不允许准入。
13.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14.近三年,存在以下情形的: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围标串标”等情形),被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给予行政处罚,不允许准入。
15.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建设银行所要求的全部责任。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