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毕节支队纳雍大队2025年度主副食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1108835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毕节支队纳雍大队2025年度主副食采购项目(二次)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毕节支队纳雍大队2025年度主副食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0883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毕节支队纳雍大队2025年度主副食采购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毕节支队纳雍大队2025年度主副食采购项目(二次):
一般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未拖欠税收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7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1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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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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