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工程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道广州市天河区金融城AT090942地块新华保险大厦3楼南侧、10楼南侧、37-39楼。
4、招标内容:预算编制(清单计价法)、工程签证盖章审核、工程结算审核(工程变更部分)。
5、工期:预算编制10个工作日。工程结算10个工作日,以提交完整结算资料起计算。
6、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7.1万元。超过控制金额的投标报价将不被接受。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属于法人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开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及时间内出具授权书);
3.2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由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出具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委派的本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职称及注册到投标人且有效期内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3.5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投标人提供截图为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
3.10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独立承接过3项装修造价咨询业绩。
3.11 上述业绩以签订的合同证明为准,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署等主要页面,并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业绩内容及项目容量不清晰的不予认可。业绩合同签订方必须为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或其子公司的业绩。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9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09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出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