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交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兰州公交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已由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兰州公交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车辆更新项目的批复》(兰国资发〔2025〕215号)批准,已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七发改备〔2025〕115号),项目业主为兰州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为兰州公交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400台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和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各车型采购清单及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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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 |
采购数量(台) |
总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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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米级纯电动BRT城市公交车 |
50 |
5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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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级纯电动城市公交车 |
160 |
17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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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米级纯电动城市公交车 |
100 |
9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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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米级纯电动高一级客车 |
20 |
1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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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 |
70 |
5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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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00 |
40150 |
2.招标范围: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的包装、运输和保险、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监督检验(包括商检及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检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及备品备件供应、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售后服务等。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交货期:2025年11月30日前供货,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以及最终验收合格。
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应进行严格的车辆出厂前的检验测试,以确保车辆品质与合同条款和现行的国家工信部质量标准、行业质量标准、检测报告规定的内容相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并具备承担和完成本项目履约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的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所投车辆车型交车时须进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的产品;若投标时尚未进入,投标人可承诺交车时进入以上目录,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并提供承诺函原件;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含两家);
说明: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明确各方分工及责任,且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以上1-5项条件,联合体所投车辆须具备6项的要求。
四、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9月26日——2025 年10月09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