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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中医医院中药制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26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吉州中医医院中药制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昌农高经字〔2025]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医医院,代建单位(招标人)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债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昌吉州中医医院中药制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制剂研发楼建筑面积9409.95㎡,地上4层,地下1层,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门卫室一建筑面积55.30㎡,地上1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门卫室二建筑面积21.76㎡,地上1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配套建设室外工程。

2.1.1建设地点:昌吉国家农高区现代农业科技城

2.1.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制剂研发楼建筑面积9409.95㎡,地上4层,地下1层,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门卫室一建筑面积55.30㎡,地上1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门卫室二建筑面积21.76㎡,地上1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配套建设室外工程。

2.1.3工程投资额:9993.68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7498.46万元)

2.1.4计划工期:61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0月24日,计划竣工时间:2027年6月30日);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已完成的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47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以上证明材料中,须体现相关印章),2025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47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以上证明材料中,须体现相关印章),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其他要求:/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3.4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报表。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2年起至2024年止。

(如为联合体,则需进一步明确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信誉要求:

3.6.1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5年(最多不超过10年),指2020年10月16日起至2025年10月16日止。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4、投标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及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如有相关违法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5年,指2020年10月16日起至2025年10月16日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具体要求:/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年,指/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9月26日10时30分至2025年10月16日10时30分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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