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常州录安洲长江码头有限公司雾炮装置采购(第2次重新采购)
1.2招标人:常州录安洲长江码头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资金落实情况:自有资金,已落实。
1.5项目概况:采购一台雾炮装置。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采购一台雾炮装置,详见供货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项目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等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承担。质保期不低于12个月。
2.2品牌限定:/
2.3招标预算(元):18万元。
2.4最高投标限价(元):18万元。
2.5交货期:不高于7天。
2.6交货地点:常州录安洲码头。
2.7采购数量及技术规格:详见第六章《供货要求》
2.8标段划分:常州录安洲长江码头有限公司雾炮装置采购(第2次重新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射程40米及以上的雾炮装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体现项目信息的合同业绩,包括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页、合同签订日期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如合同中未体现项目信息(射程40米及以上)等内容,则须附技术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合同的签约主体必须为投标人)。
(4)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口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26日20时00分至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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