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太原市热力集团娄烦供热运营业务劳务外包。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该标段(包)内容如下:
太原市热力集团娄烦热源厂生产运行及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热力站、热网及用户服务劳务外包,合计97人的人工成本及劳务外包的相应耗材费用。
2.3服务地点:娄烦热源厂、娄烦县现有热力站、热网及用户。
2.4服务周期:2025年10月15日—2026年4月10日,共计5个月27天,最终按照实际运行天数进行服务费用结算。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B),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 09 -26 12:00 至 2025 - 10 - 01 12: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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