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马庄干渠排涝水系工程(二期)施工项目经理部委托,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结算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马庄干渠排涝水系工程(二期)工程包括马庄干渠、雄东片区北排干、葛各庄北排干三条河道,治理总长度24.8km,其中马庄干渠包括大清河支口至雄东N1路段和S043段至王家场机站段,长度22.8km;雄东片区北排干起点马庄干渠、终点新盖房分洪道右堤,长度0.7km;葛各庄北排干起点马庄干渠大广高速处、终点新盖房分洪道右堤,长度1.3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挖、河道防护、巡河路、水闸(1#钢坝闸、2#钢坝闸、马庄拦河闸)、交叉建筑物和非雄东段的生态绿化工程、安全监测工程等。
2、采购范围:马庄干渠排涝水系工程(二期)施工项目经理部的沥青混凝土管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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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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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吨 |
17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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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细粒式沥青 |
SMA-13 |
吨 |
19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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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粗粒式沥青 |
粗粒式AC-25 |
吨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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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7755 |
注:本次询比采购数量仅为暂定估算量,仅作为询比采购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采购方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
格、数量。本次询比采购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实际验收的合格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25年10月至本工程供货结束,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雄安新区雄县马庄干渠排涝水系工程(二期)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区域。
6、质量要求:满足第七章的技术规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的条件:
1、投标人仅限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2025年沥青混凝土供货业绩至少3份(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提供资料须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总金额,注明工程类别),且签订单份合同金额均不低于800万元。
3、投标人投标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2023年—2025年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近3年(2023年至今)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沥青混凝土检测报告各1份及所涉及的原材检测报告各1份)。
4、投标人需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有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的企业则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打印页或截图);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信息打印页或截图);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2023—2025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6、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已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样。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年10月09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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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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