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光储充检超级充电站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军工临地科技产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光储充检超级充电站建设工程
2.2招标编号:HYZD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光储充检”一体化超级充电站56 座,其中乡镇中等规模站12 座,省道中等规模站 20 座,大型规模站 24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车棚、逆变设备、储能设备、充电堆、变压器及配电柜、广告灯箱等的设计施工及监理工作的全部内容。
2.4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为20000.00 万元。
2.5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光储充检超级充电站建设工程总承包(EPC)标段;
第二标段:光储充检超级充电站建设工程监理标段。
2.7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有)及答疑纪要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括设计现场测绘、项目设计(前期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专题报告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等。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通过施工及环保验收等工作。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包括施工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8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365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2.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2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 主体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证明,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须完整填写被执行人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证明。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3.5联合体要求
3.5.1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含)。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5.2第二标段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结果(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对于投标人3.4.3、3.4.4、3.6.1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符合要求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09月 26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09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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