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3,271.8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泰来县体育场场地修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93,271.86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室外体育和娱乐设施工程施工 | 体育场场地修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93,271.86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泰来县体育场场地修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泰来县体育场场地修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格式自拟); 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置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所有人员(包含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同时须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7月至9月)的职工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与承包人签订的聘用合同扫描件。(供应商提供证书/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至 2025年10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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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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