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GOC会议室建设;
1.2 项目编号:(请登录)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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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单价限价 (单位:万元/套(台或组或个),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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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功放 |
1套 |
1.2 |
1.2 |
/ |
含安装调试、所需辅材;含7年质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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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矩阵切换 |
1台 |
1.7 |
1.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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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数字会议系统 |
1套 |
5 |
5 |
含数字会议主机及软件、十二个发言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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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LED全彩大屏 |
1套 |
18.5 |
18.5 |
含LED屏、视频处理器、支架和包边、控制系统、一键启动配电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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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机柜 |
1个 |
0.7 |
0.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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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调音台 |
1台 |
0.5 |
0.5 |
含接口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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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音响 |
2组 |
0.15 |
0.3 |
含音箱、数字音频管理器及软件、AI语音增益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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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无线麦 |
1套 |
0.3 |
0.3 |
含无线话筒主机、两个手持麦克风、两个桌面麦克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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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话筒支架 |
2个 |
0.01 |
0.02 |
适配本项目的两个手持麦克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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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时序电源 |
1台 |
0.5 |
0.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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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反馈抑制器 |
1台 |
0.35 |
0.3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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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多媒体信息盒 |
1个 |
0.05 |
0.0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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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9.12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市场询价得出,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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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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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功放 |
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和调试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通过初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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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矩阵切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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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数字会议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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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LED全彩大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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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机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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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调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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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吸顶音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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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无线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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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话筒支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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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时序电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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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反馈抑制器 |
||
|
12 |
多媒体信息盒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原厂服务商/代理商,若为制造厂家/原厂服务商,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代理商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若为代理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原厂服务商针对本项目中“功放、矩阵切换、全数字会议系统(含所有细项产品)、LED全彩大屏(除“LED屏的支架和包边”以外的所有细项产品)、调音台、吸顶音响(含所有细项产品)、无线麦(含所有细项产品)、时序电源、反馈抑制器”的合法销售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9 其他要求:供应商能够自行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增值税发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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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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