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新疆车尔臣河大石门水利枢纽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农经[2015]1724号文、水利部以水规计[2015]42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巴州大石门水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大石门水利枢纽工程为Ⅱ等大(2)型工程,主要任务是防洪、发电兼顾灌溉。水库总库容1.27亿m3,调节库容0.99亿m3,死库容0.18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2300.00m;坝顶高程2304.500m;拦河坝最大坝高128.8m,电站装机60MW,发电引水流量82.0m3/s。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6426002001
标段(包)名称:新疆车尔臣河大石门水利枢纽工程运行维护管理项目
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大石门水利枢纽包括但不仅限于水库、大坝、水电站等运行管理工作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按照水利和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运行管理。结合实际运行情况,统筹管理防洪、发电等,在运管中优化调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组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水利水电运行管理或托管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运行维护管理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水利水电运行管理或托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政府部门相关信用信息平台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拟参与水利项目投标的单位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完善本单位信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9月29日到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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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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