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 克拉玛依云计算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已由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509051911650203000036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克拉玛依融汇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克拉玛依区2.项目规模: 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数字产业园五期B区1号厂房开展结构加固、屋面防水处理及机房改造,规划一层为配套运维区,二至四层为核心机房(与初步设计图纸不一致处,以初步设计图纸为准)。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20325091900750001001 标段(包)名称: 克拉玛依云计算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项目工期: 60天 工程投资额: 24326.0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2.1(1)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2.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投标其他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财务要求:提供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4)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以下其一即可: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类似建筑工程(含智能化工程)或机电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工程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 2)施工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类似建筑工程(含智能化工程)或机电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工程施工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 3)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类似建筑工程(含智能化工程)或电子系统工程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指:单项设计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建筑工程(含智能化工程)或电子系统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日期为准。(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建筑工程(含智能化工程)或机电工程)合同额不低于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含智能化工程),或单项设计(建筑工程(含智能化工程)或电子系统工程)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资料:①如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身份的业绩需提供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签署日期为准。②如提供设计负责人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日期为准。③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姓名及身份。(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提出申请。1、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资格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成员应满足第三条第1项第(2)条施工资质要求和第三条第2项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第(1)条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成员委派。(3)联合体中各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均应满足第三条第3项投标其他条件第(1)条法人资格条件。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2)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5日到 2025年10月16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克拉玛依区2.项目规模: 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数字产业园五期B区1号厂房开展结构加固、屋面防水处理及机房改造,规划一层为配套运维区,二至四层为核心机房(与初步设计图纸不一致处,以初步设计图纸为准)。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20325091900750001001 标段(包)名称: 克拉玛依云计算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项目工期: 60天 工程投资额: 24326.0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2.1(1)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2.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投标其他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财务要求:提供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4)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以下其一即可: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类似建筑工程(含智能化工程)或机电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工程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 2)施工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类似建筑工程(含智能化工程)或机电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工程施工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 3)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类似建筑工程(含智能化工程)或电子系统工程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指:单项设计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建筑工程(含智能化工程)或电子系统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日期为准。(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建筑工程(含智能化工程)或机电工程)合同额不低于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含智能化工程),或单项设计(建筑工程(含智能化工程)或电子系统工程)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资料:①如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身份的业绩需提供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签署日期为准。②如提供设计负责人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日期为准。③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姓名及身份。(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提出申请。1、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资格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成员应满足第三条第1项第(2)条施工资质要求和第三条第2项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第(1)条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成员委派。(3)联合体中各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均应满足第三条第3项投标其他条件第(1)条法人资格条件。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2)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5日到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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