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港与津潍联络线“三电”及管线迁改通信工程劳务分包
谈判采购公告
石港与津潍联络线“三电”及管线迁改通信工程劳务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分包企业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1.采购编号:CJLLXGCJT202501-TP15
2.项目名称:石港与津潍联络线“三电”及管线迁改通信工程劳务分包
3.采购人:通号工程局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4.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石港与津潍联络线“三电”及管线迁改通信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共涉及迁改25处通信专业线路,迁改里程范围为:LDKO+456.83-LDK08+515.85,本工程位于黄骅境内。
计划工期:365天。
4.2采购内容:
(1)修建铁路引起的路内(外)外通信线路迁改及相关设施迁改等。
(2)为迁改进行的征(占)地、拆迁、借(租)地、青苗等补偿,废弃塔基(含塔材、导线)等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及清运、清表和补偿。
(3)为保证铁路施工工期而发生的上述内容的临时过渡迁改。
(4)办理“三电”迁改的征拆安置、临时及永久占地、环评、水保、规划、施工许可、工程保险费等相关手续等。
(5)负责相关单位协调、迁改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竣工资料的编制、移交等工作,工作内容具体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5.分包企业资格要求
5.1分包企业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分包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分包企业应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工程施工期间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应提供与分包企业的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业绩要求:分包企业具有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施工现场需配备受聘于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人员不能兼任),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入职不满三个月的须提供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其他要求:代理人参与谈判采购的,须提供分包单位对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
5.2分包企业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或者未划分标段/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5.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 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9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09月30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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