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随县建发·青云府项目(一期) 材料及设备租赁项目
1.2采购编号:HBC
1.3建设规模:建设地点随县厉山镇北岗社区炎帝学校南侧。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8957.71㎡,地上建筑面积52999.88㎡,地下建筑面积25204.43㎡,范围包含S1#楼、S2#楼、1#楼、2#楼、3#楼、4#楼、5#楼、6#楼、7#楼、8#楼、9#楼及南侧门楼。
1.4 采购内容及范围:随县建发·青云府项目(一期) 工程总承包所需主材,及塔吊、施工电梯租赁。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报价详见清单。
1.6工期: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1.7质量标准:合格。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备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②设备租赁公司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供应商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询比响应截止时间)至少具备一项同类别业绩(工程材料供应)。(提供盖章的合同证明材料,至少具备关键页。如合同文件不足以证明相关指标的,则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加以补充)
④人员社保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⑤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⑥设备租赁公司负责所有设备安全及其操作人员手续问题。
⑦其他法律法规有相关要求的,须按标准执行。
2.2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相关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⑤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9月26日起至2025年9月28日,每天上午08:30~12:00、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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