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汉山水库袁店回族乡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方城县袁店回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方城县汉山水库袁店回族乡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项目
2.2 项目编号:E411
2.3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11322-76-01-005485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项目地点:方城县袁店回族乡
2.6建设规模:移民安置区内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及雨污水、给水、路灯,区间道及雨污水、给水,弱电,箱式变压器、10KV电缆、400V电缆、配电设备、电缆检查井等。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
第一标段:移民安置区区间道路、管网、广场、绿化、经二路、坑塘治理等基础设施工程;
第二标段:移民安置区区间道路、管网、纬二路等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标段:移民安置区区间道路、管网、纬一路等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标段:移民安置区区间道路、管网经一路、X005改道等基础设施工程;
第五标段:移民安置区供配电工程。
2.8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10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第1、2、3、4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第5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能源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伍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新成立公司,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填报上传企业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9、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10、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26日8:00时至2025年10月23日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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