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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经开区智能家居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25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兰考经开区智能家居产业园建设项目(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兰考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考经开区智能家居产业园建设项目(EPC)

2.2项目编号:250

2.3投资金额:约65000万元

2.4建设地点:兰考县境内

2.5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65334.66m²约398亩,总建筑面积236000m²,地上建筑面积236000m²,包括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224000m²,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2000m²,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供电、暖通、道路、绿化、停车位、室外监控、围墙、大门等工程。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兰考经开区智能家居产业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第二标段:兰考经开区智能家居产业园建设项目(EPC)监理。

2.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项目设计、工程相关的采购、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内容以甲乙双方最终确定的为准)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相关工作。

设计内容包含:全过程设计,图纸审查,施工过程服务;      

施工内容包含: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第二标段: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和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2.8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7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2年

第二标段: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

2.9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第二标段: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2、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由牵头人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3、 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4、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1.5、 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仅施工单位提供);

3.1.6、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及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3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7、 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总监),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本项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1.8、 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牵头人须在兰考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3.1.9、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自 2019 年1月 1 日以来,独立承担或参与一个单项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不小于5亿元(含)的项目(牵头投单位提供,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3.2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3、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及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3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2.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由牵头人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

3.2.5、业绩要求:企业2022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房建(新建或维修改造)监理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3.2.6、 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监理总监),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本项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7、本项目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五、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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