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厂区1号楼中药智能化煎制系统改造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仁济本草药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仁济本草药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厂区1号楼中药智能化煎制系统改造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460万元。建设规模:生产车间在已建广房一层进行改造,改造面积为3870平方米。建设地点:钱陶西路与小佐路交叉口西北420米。
2.2招标范围:厂区1号楼中药智能化煎制系统改造,施工图范围内厂房装修、消防、暖通、电气、弱电、工艺管道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施工总工期:3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项目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总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的业绩(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
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以上资料需体现项目专业,若不能体现,则提供其他佐证资料。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盖公章)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无在建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总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的业绩(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
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以上资料中需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经理承担业绩的证明及项目专业,若不能完整提供,需提供业主证明。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盖公章);
□3.8(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5年09月25日起至2025年09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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