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段关于铁路交通预警(响墩信号、火炬信号)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2.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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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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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铁路交通预警 响墩信号 |
2004-C型 |
个 |
252 |
合同签订日后30日内 |
呼和浩特工务重点维修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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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铁路交通预警 火炬信号 |
2004-A型 |
个 |
126 |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备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资质:供应商或其提供的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停用的状态;供应商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报名。
3.生产厂商投标必须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产品符合技术标准。
4.代理商投标须取得制造商有效授权。
三、技术标准
1.技术性能指标:
(1)响墩信号技术要求:型号为2004-C型,1盒内装有6个响墩;具有合格证明及生产日期,生产日期在一个月以内;防水性能:水浸没24h后,能够正常使用;响墩爆爆响声级≥100db(A);底部有强磁性片,可牢固吸附在钢轨上,列车正常运行轧爆后,机车上可以立即听到明显响声。
(2)火炬信号技术要求:型号为2004-A型;具有合格证明及生产日期,生产日期在一个月以内;燃烧时间达8分钟以上;抗风、雨性:在7级风及中到大雨下火焰不熄灭;火焰能见度:火焰能见度距离可达1200m以上。
(3)本次采购物资具有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四、交货及验收标准
1.合同签订日起30日内,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保证质量、数量、规格准确无误。供应商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赔经济损失。产品达不到供应商承诺性能要求或出现质量问题,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2.满足技术要求,送货时附合格证。
3.交货地点:呼和浩特工务段白塔综合维修基地重点维修车间。
五、质保与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负责把物资交付到呼和浩特工务指定交货地点,成交价单价为落地价,包含包装、运输、卸车、交验和售后服务等费用。
2.采购物资中标结果单次有效。交验时,如发现供应商品不符合采购要求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或取消合同,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并进行赔偿,并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3.因供应商备货不足导致物资未及时送达、服务未及时兑现,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4.物资(服务)在配送过程中,因丢失、破损、逾期等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补发或全额赔偿。
5.物资有效期内,乙方每年对响墩信号和火炬信号进行一次校验。
六、成交供应商的评定标准
1.评审程序:对报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商务评审、技术评审、报价比较、推荐成交候选人。
2.重大偏差的评审认定: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
3.报价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在报价单上签字或没有盖章的;
(2)申请物资主要技术指标、性能和提供的技术服务不满足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
(3)申请物资规格型号与采购物资不符且不能满足采购物资要求的;
(4)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减少或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5)非法人投标(报价)且无法人授权。
(6)物资类项目,应附图片而未附图片的。
4.评审采用最终最低价格法,即所有申请人进行一次报价,选择报价最低的合格申请人为成交候选人。
5.当申请人报价相同时,以系统接收时间顺序为准,先报价者优先成交。
七、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5日17:00至2025年09月29日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