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地下部分冷热源机房系统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审)【2023】1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13114.71㎡,本次招标范围面积约500㎡。合同估算价1044(万元)
2.3本工程的计划工期272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金融商务区65地块地下四层及夹层的航空枢纽换热、换冷站及进线间内二次砌筑及装修、冷热源系统设备采购及施工;招标内容:换热、换冷站及进线间内冷热源系统(含板式换热器、循环水泵、水处理设备、配电系统、设备接地系统、自控系统、管路及各类阀件、各类传感器、仪器仪表等),以及换热换冷站至市政冷热源主干线之间的管路等深化设计、接口设计及测试、设计联络、样机制造及测试、设备制造、出厂检验、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交货、仓储、安装、相关调试、竣工图编制、预验收、竣工验收、向政府部门报检及各专项验收、最终验收等工作。
2.5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具有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含)以上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至少包含采暖系统)施工(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本工程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其他要求1)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3)项目经理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额的、经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安C本),专业配备齐全,且与本单位有社会保险关系。
4.信誉要求
4.1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不采取(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5年09月26日至2025年10月0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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