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CG[GK]******** 项目名称:晋江一中(含池店学校)初中食堂委托**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00,********元 采购包1(食堂委托** 采购包预算金额:3,9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9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餐饮服务 晋江一中本部校区初中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1(年) 否 本部校区就餐学生约1400人,员工14+1人;华侨中学在一中本部就餐学生约2800人,员工28+3人,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 2,460,******** 餐饮业 1-2 C********-餐饮服务 晋江一中池店学校初中食堂委托** 1(年) 否 晋江一中池店学校就餐人数约2500人,员工25+2人;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 1,440,******** 餐饮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开始履约,服务期限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加。本合同包项目标的物的行业类型为“餐饮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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