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5年吉林市昌邑区农村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项目监理;
2.项目编号:(请登录)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4.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计结算及保修结束为止;
5.预算金额:70000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建设地点:吉林市昌邑区;
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须提供供应商自行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承诺;……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5日至 2025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 ,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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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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