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殷竞谈-2025-11 2、项目名称###市殷都****局2025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化肥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3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殷竞谈******** ###市殷都****局2025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化肥采购项目 ******** ******** 是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复合肥、生物有机肥,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在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需提供截图。(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4)供应商所投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供应商须提供生物有机肥厂家的农业部门颁发的生物有机肥登记证(生物有机肥登记证有效菌种数量不少于2种,登记作物包含小麦,颗粒剂型,主要技术指标:有效活菌数≥5亿/g;有机质≥45%)(提供生物有机肥厂家的农业部门颁发的生物有机****网上****网上查询截图)。********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定期或不定期随机抽取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真实性,重点审查中标、成交供应商,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其他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一并审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将按照政府采购法顶格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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