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五矿矿业(营口)有限公司66kV变电站及外部供电线路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主为五矿矿业(营口)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五矿矿业(营口)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五矿矿业(营口)有限公司66kV变电站及外部供电线路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
2.2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在五矿矿业(营口)有限公司场区内新建 66kV变电站及220kV柳树变电站-赵平房铁矿66kV变电站线路工程。
五矿矿业(营口)有限公司厂区内新建一座66kV总降压站,其中包括生产主建筑主控楼,呈矩形布置,整体一层,建筑面积为440.69m2;站内设2 台容量为16MVA 有载调压主变压器,其中 1台运行,1台备用。
新建2条线路自220kV柳树站66kV间隔出线沿规划给定路径至拟建 66kV 赵平房电站止。
应急发电机组基础及应急发电机组电缆沟。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66kV变电站及柳树站至营口矿业2条新建66kV变电站线路。完成招标工程范围内的除甲供设备清单外的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及发包人需求”完成手续办理(地下管线跨越手续、线路接入停送电申请手续、变电站及供电线路验收送电手续、施工许可、其他政府要求的与项目建设依法合规相关事宜和相关手续)、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乙供设备监造、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供电公司验收合格交付运行、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等。派驻人员长驻施工现场,及时提供施工现场技术服务、解决现场施工问题、编制竣工图纸,协助计量等系列工作,施工内容为经建设单位审查后确定的全部施工图所示工程以及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要求的其他工程施工,达到交钥匙工程标准。
2.4承包方式: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
2.5计划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0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66kV变电站主体设备就位2025年12月31完工,66kV供电线路2026年10月31日完工。
2、工期总日历天数:396天(含冬歇期)。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工程里程碑节点:
(1)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工程内乙供设备材料招标并提供设备外形尺寸图、基础图、安装图、二次接线图等;
(2)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66kV变电站工程主体设备就位施工内容。
(3)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66kV变电站工程设备安装调试施工内容。满足由赵平房矿业变电站送电条件,具备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4)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柳树-赵平房 66kV 线路工程(含手续办理时间);
其中,甲供设备采购11月30日可到货,变电站施工213天,线路施工396天。
2.6 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即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质量评定以国家、行业或地方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工程规范、标准。
设备材料的质量:合格,满足设计、合同等技术要求。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2.8本项目踏勘时间:2025年10月2日10:00,踏勘集中地点和联系人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企业资质: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均处于有效期。
3.3、拟派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注册单位须同投标人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并不得兼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五年(2020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担任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且满足66kV及以上的高压线路项目)项目经理的经验业绩【资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包括:1)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项目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或最终结算证书】,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在内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意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5、业绩要求:(1)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项签约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66kV及以上供电设施施工项目相关业绩或变电站项目业绩【资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包括:1)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项目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或最终结算证书】。
项目业绩是指: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施工业绩”。注:若所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联合体业绩,其中该业绩中投标人独立承担施工范围内对应的工程规模或投资金额满足上述要求,才可视为该项目业绩为投标人满足要求的业绩。
3.6、投标人近三年来(自2022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安全、质量事故记录,未有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证明文件: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7、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允许专业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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