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长丰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2标段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服〔2024〕15号
1.4 招标人: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2标段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CCGZ50021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CCGZ50021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罗塘电厂再生水输送管道,输水规模为7万m3/d ,新建DN1000输水管道17.371km,起点位于朱巷镇梁圩村,终点位于罗塘乡,将现状合水路DN1200尾水管道再生水转输至罗塘乡规划新建百万燃煤电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
2.7 合同估算价:5661.076627万元
2.8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罗塘电厂再生水输送管道,输水规模为7万m3/d ,新建DN1000输水管道17.371km,起点位于朱巷镇梁圩村,终点位于罗塘乡,将现状合水路DN1200尾水管道再生水转输至罗塘乡规划新建百万燃煤电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6日10时0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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