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延迟焦化装置安全节能提升改造空塔Φ8800×30000~35000×32 S11306+15CrMoR 不含内件 Ⅱ类(招标编号:NWZ2)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空塔Φ8800×30000~35000×32 S11306+15CrMoR 不含内件 Ⅱ类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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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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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延迟焦化装置安全节能提升改造 |
/ |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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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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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塔Φ8800×30000~35000×32 S11306+15CrMoR 不含内件 Ⅱ类 |
2.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须持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至少 A2 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 2014 年起-至今,有至少一台直径不低于7.2 米铬钼钢焦炭塔或复合板焦炭塔(铬钼钢+不锈钢复合层)现场组焊业绩、2016 年起-至今焦炭塔(塔底锥形封头过渡段为锻件)制造业绩 4 台及以上,须提供合同业绩、技术协议、发票(以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使用供应商库数据“第一步:选择引用类型”“发票类”和“第二步:同步引用数据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为准。”)等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需有完整的合同复印件(价格可隐去)、供货清单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页面,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合作的制造商车间至少拥有以下装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图片和说明。 1) 卷板机冷卷能力≥120mm; 2) 单台起重机能力≥200吨; 3) 热处理炉:长度≥10m,且宽度≥10m,且高度≥10m;4)厂房应靠近3000吨级及以上码头,并提供厂房到码头运输路线的全景照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9月25日18时0分 至 2025年9月30日18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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