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旱沟流域永新—兴隆砂河防洪治理工程已由靖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远县旱沟流域永新—兴隆砂河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发[2025]168号)和靖远县水务局关于靖远县旱沟流域永新—兴隆砂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靖水发[2025]3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靖远县永新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申请省级预算资金和县级配套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靖远县旱沟流域永新—兴隆砂河防洪治理工程
(二)立项批复:靖发改发[2025]168号和靖水发[2025]321号
(三)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治理河长共10.8km。新建护岸长度为12. 686km,其中:旱沟流域永新乡内新建护岸长度为11.335km(干流旱沟新建护岸8.579km,支沟新泉沟新建护岸0.12km,支沟水沟新建护岸2.636km);旱沟流域兴隆乡内新建护岸长度为1.351km。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确定本工程护岸级别为5级,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工程等别为V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永久建筑物按5级设计,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
(四)招标范围: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工程地点:靖远县永新乡、兴隆乡。
(六)资金来源:申请省级预算资金和县级配套等多渠道筹措
(七)工 期:365日历天。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可提供财务报表,但不作为资质审查条件)。业绩要求:投标人可提供业绩,但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不少于 1人,应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注: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中的项目经理须为未参与在建项目人员;中标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更换。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彩色截图或信用报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根据白人社函[2020]24 号文件精神,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推送制度,不再需要另行承诺或证明,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
(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均可下载。
六、投标文件提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9:3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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