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卷烟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咨询评估项目,招标人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服务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
2.2 项目规模:/
2.3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本项目估算含税68.9万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出资比例:100%。
2.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 招标范围:协助玉溪卷烟厂按《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和《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GB/T39117-2020)等国家标准要求,通过工信部认可的评定机构审核评定且获得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CMMM)三级证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所有工作内容。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
3.1.6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资质(CMMM-CA)或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咨询资质(CMMM-PA);
(2)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少于 3 人(含 3 人)驻场服务,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 1 人。
3.1.7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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