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川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南公司”)、四川纳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纳黔公司”)以及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公司”)根据工作需求,拟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确定2025年高速公路沿线及隧道机电设施定期检测评定项目服务单位。现由四川省川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实施本项目比选工作,中选后与川南公司、纳黔公司、南方公司统一签订合同。
2.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川南公司所辖路段,设31个收费站,7对服务区、1对停车区、3处单侧停车区。其中G85银昆高速公路内宜段1997年至2006年分三期建成通车,全长136公里,是银川至昆明四川境的最后一段,地跨自贡、内江、宜宾3个川南重镇,与云南水麻高速相连;G76厦蓉高速隆纳段,1999年至2000年分段通车,全长88公里,是四川通往贵州、云南、广西北海的西南出海通道的重要路段;纳黔段于2011年至2015年分期建成,全长135公里,桥隧比48.8%,隧道按照单幅计算共有2座特长隧道、10座长隧道、3座中长隧道、7座短隧道,共计30.9公里,为四川经贵州通往沿海口岸的便捷通道。
2.2服务内容:2025年隆纳、纳黔、内宜高速公路隧道及公路沿线机电设备定期检测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隧道供配电、照明、通风、消防、监控与通信(包括火灾报警、紧急电话、隧道广播、隧道管理站和中央控制管理设施)、光电缆、防雷接地及隧道监控软件、维护管理档案、路段部分 LED 情报板、视频监控等进行集中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形成评定报告和养护建议(包含评定报告出具前比选人整改后的复检)。具体检测项目及数量见比选文件第四章检测清单。
2.3.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共划分为 1个标段,3条路段:隆纳段、纳黔段、内宜段。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需在2025年10月底进场检测,并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二)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交通工程专项资质(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检测资质,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并取得了市场监督管理或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上述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三)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比选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以下业绩: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隧道机电工程检测项目。
注:1.隧道机电工程检测项目可为单独合同或项目合同包含的内容;2。若同一合同中包含多条高速公路的可分别予以认可;3、若项目为同一高速公路分年度合同,或分阶段比选签署的合同均只认可为一个项目业绩。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申请人,本次比选不接受其比选申请。
(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本次比选不接受其比选申请。
(六)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七)比选申请截止日前比选申请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的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比选人不接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为D级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网站https://jtt.sc.gov.cn/)链接“信用交通”中查询结果为准)
注:上述(四)至(七)以比选人查询比选申请截止日在相应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八)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或(公路)检师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类别须包含交通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③在1个及以上隧道机电工程完工验收质量检测或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或定期检测项目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
④需提供在比选截止日上月或上上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个月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参加社保的证明。
(九)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十)参与比选申请的外部协作方,须已成功纳入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或当前处于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待终审状态。处于“待终审中”状态的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供平台显示的其当前申请状态的清晰截图作为依据。
4.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单信封形式,资格后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5年09月25日00时 00分至2025年10月09日00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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