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预算金额:286,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包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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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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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基础设施数字化项目、法治·渝诉快执应用(一期)监理服务 |
286,000.00元 |
1 |
项 |
在主体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严格审查关键性过程和阶段性结果,检查项目功能和非功能方面是否符合项目合同和项目需求,对质量、变更和投资进行控制,规范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 |
最高限价金额总计:286,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措施为:供应商自身应为中小微企业,并且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均是与供应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无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评审供应商资格条件时,若发现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中有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供应商具有至少2个信息化项目或数字化应用项目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含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项目标的的合同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9月25日 至 2025年9月29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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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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