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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主城区城市快速路沿线声屏障增设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2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主城区城市快速路沿线声屏障增设施工项目已徐州市推进现代化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 徐城建办复〔2024〕49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 以 徐交建【2025】46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徐州市交通重大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徐州市交通重大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对主城区快速路沿线住宅小 区等噪声敏感区域增设声屏障,所涉快速路包括三环高架快速路、城东高架快速路、徐沛快速路等,总投资约800万元。

2.2本次招标共设2个施工标段,即XZSPZ-SG1标段、XZSPZ-SG2标段。

①XZSPZ-SG1标段:招标内容为标段范围内的声屏障屏体、立柱、基础的制作、供货、运输、现场施工(安装)、调整、测试验收等工作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本标段声屏障合计总长度1016m。

②XZSPZ-SG2标段:招标内容为标段范围内的声屏障屏体、立柱、基础的制作、供货、运输、现场施工(安装)、调整、测试验收等工作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本标段声屏障合计总长度962m。

2.3本项目XZSPZ-SG1标段建安费约人民币400万元,XZSPZ-SG2标段建安费约人民币365万元。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75日历天(计划2025年11月1日开工,2026年1月15日完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企业业绩条件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包含声屏障工程的施工。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的为准。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个包含声屏障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包含一个声屏障工程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含副职);

③无在岗项目。

注: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须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缴费明细扫描件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

3.2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4 同一潜在投标人可以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两个标段进行报名,但最多仅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请登录)3.10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5年9月 25日,预约截止时间2025年10月 9日 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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