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红花岗区中山办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万元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之日止
服务内容:红花岗区中山办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设计(具体详见第三部分)。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近期(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格式文件详见附件2)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在“信用中国”-信用公示栏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查询供应商截图,查询时间应为获取采购文件当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一时间;截图清晰完整。
(7)特殊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需要落实的政策:
1、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