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捌佰零肆万元整(¥:8040000.00元);
5.采购需求:根据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为各中小学校师生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餐食(早餐、午餐、晚餐),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在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服务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和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2)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应达到A级,持有HACCP或ISO22000有效认证;
(3)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
(4)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至少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人员(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
(5)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6)学生餐从烧熟至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食品成品按规定量留样48小时以上。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9日16: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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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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