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设备安装工程项目部中央储备粮舟山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中央储备粮嘉兴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设备安装工程项目部。舟山项目投资来源: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补助和企业自筹,业主为中央储备粮舟山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嘉兴项目投资来源: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补助和企业自筹,业主为中央储备粮嘉兴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组织管材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中央储备粮舟山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18座共21.6万吨浅圆仓机械、电气、控制设备(简称MEC)采购及安装土程,额定输送量1800吨/小时, 包括但不限于浅圆仓的输送设备、通风设备、 环流均温设备、浅圆仓作业自动控制系统、浅圆仓粮情测控系统、环流熏蒸系统、生产工业电视监控系统等设备或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物资为通风除尘附属设施(详情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中央储备粮嘉兴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施工总承包:拆除原建筑后新建3万吨浅圆仓及配套辅助生产设施项目,用地建筑占地面积为1593.24㎡
本次招标物资为输送系统动力电气设备、输送系统控制设备(详情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投标人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含)以上。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应附投标人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谈判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招标文件条款)。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报价承诺一致。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包件的同一物资投标;
因本次采购系统设备为中储粮粮油设备,故参与竞谈单位生产的相关设备需能与中储粮原有设备进行对接使用,并取得中储粮认可后才可进行报名竞谈。
3.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标书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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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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