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万元):143.685
最高限价(万元):140.7
采购需求: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招标人下达供货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搬运到采购人指定位置并负责安装、调试合格。 标段2:自招标人下达供货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搬运到采购人指定位置并负责安装、调试合格。 标段3:自招标人下达供货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搬运到采购人指定位置并负责安装、调试合格。 标段4:自招标人下达供货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搬运到采购人指定位置并负责安装、调试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3、4: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1)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4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5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3、4】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9-25 06:00至2025-10-09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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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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