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城民生用气保供管道项目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水县城民生用气保供管道项目工程(一期),已由华沁(山西)能源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沁(山西)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沁水县城民生用气保供管道项目工程(一期),建设单位为华沁(山西)能源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西气东输沁水压气站至沁源门站段输气管道(A 段,含B段并行管线),起点为沁水压气站,终点为沁源门站。约4.344公里燃气管道及附属 工程。
2、招标编号:HBZ……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工期:50天
5、建设地点:起点为沁水压气站,终点为沁源门站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特种设备生产 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长输管道安装GA2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 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财务制度健全,经营情况良好(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企业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 产状态,无财产纠纷;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招标文 件截止日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纳税凭证)。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09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8时獲取招標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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